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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****

发布于2025-05-06 08:23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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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粮油公司为一般纳税人,2011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农产品,收购发票买价99190元,做准予进项税额为什么不做价税分离。

恒枫会计

回答于 2025-05-06 09:05:29

你好,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,政策规定直接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计算是 买价×扣除率 的方式,无需额外分离税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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